2016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事宜的通知
2016-11
文章来自:校内通知 阅读次数:816
各学院:
现将2016年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及使用说明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16级新生火车乘车优惠卡将写入本科生就读学校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购票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内容,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本科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非2016级研究生火车票充磁工作指引请阅读本通知2-(4)
l 1、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发放条件
(1)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乘坐火车回家或返校;
(3)学生应在学生证乘车区间栏以及《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登记表》中(见附件1)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学生证内“乘车区间”栏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注: 2016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不需缴费;其他年级学生补办优惠卡需要缴费(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工本费7元/张)。
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流程
(1)校本部、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
需要办理火车乘车优惠卡的2016级本科生,在各班班长处如实填写《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登记表》(见附件1)。填妥后,请班长或班级代表于11月21日至12月09日将《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登记表》电子版、学生证统一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建阳16栋108办公室);
因特殊原因需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非2016级本科生,可由班长收齐学生证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集体缴费手续。完成缴费后,请于11月21日至12月02日持缴费单、学生证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108办公室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南校区:
需要办理火车乘车优惠卡的2016级本科生,在各班班长处如实填写《火车
乘车优惠卡办理登记表》(见附件1)。填妥后,请于11月21日至12月09日,由各班班长将《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登记表》电子版、学生证统一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南校区办公室(院系楼1003办公室);
因特殊原因需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非2016级本科生,可由班长收齐学生证到校本部行政楼二楼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集体缴费手续。完成缴费后,请于11月21日至12月02日持缴费单、学生证至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南校区办公室(院系楼1003室)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珠海校区火车乘车优惠卡及充磁办理工作由珠海校区学工办另行通知;
(4)需要进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磁的其他年级研究生、本科生,需由班长或班级代表收齐学生证后,于11月21日至12月09日(此期间不接受个人办理)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本部或南校区办公室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3、办理注意事项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需进一步规范输入学生优惠卡信息:在《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登记表》中写入的“购票区间(家庭)”,需按照铁路局规定的学生家庭所在地最近火车站名称进行填写(见附件2),站名前不要带所属省、市名称,站名后不要带县或镇等名称,火车站站名后也不要加“市”、“站”、“车站”字样。例如“北京”、“北京西”、“绵阳”售票机可识别,而“北京市”、“北京西站”、“四川绵阳青义镇”则无法识别;
(2)学生证上乘车区间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乘车区间;
(3) “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火车票优惠卡粘贴处”栏目,不能粘贴在其它任何地方;
(4)请各学院要求班级严格把关,严禁仿造或弄虚作假,对仿造或弄虚作假者将进行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5)符合办理优惠卡条件的学生一人只有一张,请同学们妥善保存;
(6)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
(7)据了解,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票系统已与个人身份证信息绑定,每人每学年仅可购买四次优惠票。超出4次的,将无法取票。故每学年充值一次即可(每充值一次可购四次优惠票)。
附件1:
咨询电话
本部:85220414 85222314
南校区:37330409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