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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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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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中心:
珠江学者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学校有关安排和要求,请各单位就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具体要求请浏览下方学校通知。
递交材料时间:4月15日(周一)前,请各单位将珠江学者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106李苏梅老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关于2013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3-04-07 |
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0号)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2013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 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 2.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5:30前,请各学院将珠江学者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处人才办(行政楼702室)。4月18日起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周乐平、童锋 联系电话:85227283 电子邮箱:otalents@jnu.edu.cn 3.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 《岗位学科情况表》、《人选情况表》一式1份。 《2013年暨南大学珠江学者申报汇总信息表》一式1份 附件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具体包括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3名校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二、 重点注意事项 1. 限额申报 我校推荐的人选和岗位(连人带岗只算一个)不得超过15人(岗)。 2. 岗位要求 以重点学科申报珠江学者岗位的,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九轮重 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或国家部委最新公布的重点学科;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申报的,平台必须是省级以上的重点平台;以目录外二级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申报岗位的,必须是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规定程序,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珠江学者岗位既可单独申报,也可连人带岗一同申报。一级学科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申报,二级学科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二级学科目录申报。原已在一级学科设立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岗。同一学校相同学科或涵盖学科不能同年申报。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后三年内无聘任人选,该岗位自动撤销。 3. 人选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年龄不超过 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以及境外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得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在2011年以来连续两年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原则上今年不再申报。 4. 业绩材料不能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 附件: 2.申报相关材料 2013年珠江学者申报表格.zip 3.相关参考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doc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